有媒体评论指出 :招聘的拒绝硬性门槛 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最高学历也达标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,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可能是同等条件下 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
那么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
令人遗憾的是,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 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 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 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“整个应聘过程 ,辞掉原有工作、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甚至跨城市等 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 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 ,他认为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 ,

小缪称,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据报道 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 。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 。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 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,据求职者介绍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道德层面会受争议,应当赔偿损失 。应该立在明处。构成缔约过失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 ,在此之前 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
巩晶晶分析 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,
2026年春招时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,”
巩晶晶提醒 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。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并且尚未入职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