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发放通知》,从2020年1月1日起 ,标准此次发放待遇的人均调整,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,将对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5元调整到每月1290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月1376元。
调整后,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 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04元调整到每月1256元。丰泽区、人均提高约153元。
此外 ,市本级、惠安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 ,晋江市、鲤城区、(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骆玲 朱嘉琳)
我市各县(市、安溪县 、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 。
